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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关于生鲜乳、乳制品抽检及结果公示等建议的答复摘要

[导读] 农业农村部关于生鲜乳、乳制品抽检及结果公示等建议的答复摘要

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提高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建议(第4105号建议),经研究,农业农村部作出如下答复。

农办议〔2019〕423号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105号建议答复摘要

一、关于生鲜乳抽检及结果公示

自2009年开始,我部连续11年组织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重点监测生鲜乳收购站、运输车,抽检项目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违法添加物、理化指标和卫生指标,2016年以来,我部组织以年度《中国奶业质量报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开乳品质量安全信息,展示我国奶业发展成效。

下一步,我部将根据生鲜乳生产形势变化和监管要求,探索细化分类分步公布信息的方式,不断提高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关于乳制品抽检及结果公示

目前,市场监管总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实施最严格的监管措施,每月对全部已获配方注册且在售的国产和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产品,依据标准规定进行全面抽检,并及时公布抽检结果。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在及时性的基础上,探索进行分级分类公布。

三、关于营造良好的食品行业发展舆论环境

近年来,我部举办四届中国奶业20强峰会,开展小康牛奶行动、奶酪推广行动、推介休闲观光牧场等活动,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宣传了奶业发展成效,提振了消费信心。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加强奶业宣传引导,为奶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强乳制品相关舆情监测和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科学解读,加大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力度,深入开展国产奶业的正面宣传引导,并通过市场监管总局网站、两微等新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展示奶业发展的新成效。

农业农村部 

2019年8月30日

来源:农业农村部 编辑:黑龙江奶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