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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导读]
                     黑政发〔2007〕41号   发文日期:2007-05-30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奶业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彰显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竞争力的标志性产业之一。“十五”期间,在政策推动、市场拉动、龙头企业带动和效益驱动下,我省奶业保持了强劲的增长势头,产业规模、产业素质和市场竞争力大幅度提高。奶业的快速发展对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推动区域经济增长、吸纳城乡富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和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均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供需关系的变化,奶业快速增长的势头开始减缓,市场竞争日益加剧,养殖粗放、奶牛低产、奶农低效、奶源市场不够规范等问题逐步显现,奶业发展已步入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的关键时期。为确保我省奶业持续健康发展,如期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原料奶价格协调机制,规范奶源市场秩序,保护各环节合法权益
  (一)建立原料奶价格协调机制,保护农企双方合法利益。奶价偏低、奶农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是当前奶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各有关地市、县(市、区)要尽快成立由政府、加工企业、奶业协会(合作经济组织)、养殖户代表四方组成的原料奶价格协调委员会,负责分析、研究、协调和确定本区域内原料奶交易参考价格及有关事宜。原料奶交易参考价格应先由该区域奶业协会按确保产加销各环节都能通过生产经营活动获得合理利润的原则,根据实地抽样调查和测算的数据,提出产奶旺季(5月至10月)、淡季(11月至下一年4月)原料奶交易参考价格的建议,经该地区原料奶价格协调委员会协商认可后,由该地区奶业协会按照《黑龙江省奶业条例》的有关规定,分别于4月20日和10月20日前向社会公布。在确定原料奶交易参考价格时要坚持以质论价、优质优价,鼓励奶农通过生产优质原料奶获取更多收益。各县级原料奶价格协调委员会确定的原料奶交易参考价格要同时报送省奶业协会,并由省奶业协会定期公布,实施社会监督,引导原料奶市场实际交易价格的合理形成,确保奶农及企业的合理收益。
  (二)规范原料奶购销行为,整顿原料奶市场秩序。禁止原料奶收购企业通过非正常手段垄断、操纵原料奶收购价格;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原料奶收购等级质量标准,不得随意抬高或压低标准;如农企之间出现奶质与标准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认可的质检机构出面进行第三方检测和仲裁,维护双方利益。原料奶收购企业要采用规范的收购合同,合同样式文本由省奶业协会会同省工商部门统一制定。按照《黑龙江省奶业条例》规定,本着保护企业、奶农的长远利益和公平竞争的原则,充分考虑奶源基地建设的历史与现状,合理划分一定区域内的乳品企业的奶区布局,防止出现奶区重复交叉和收购空白。在划定的奶区内,加工企业与奶农或合作社要签订规范的收购合同并严格履行。依法对收奶站点进行清理整顿,坚决打击无照经营、坑害奶户、压等压价及随意变更收奶标准等不法行为。积极倡导企业直接支付奶资方式,减少中间环节。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奶站建设标准,制止重复设站、不达标设站以及争抢奶源、跨区收奶、联手拒收等违规行为,维护良好的奶源市场秩序。
  (三)强化龙头企业建设,进一步增强对产业发展的牵动能力。要加强龙头企业建设,通过机制、体制创新和技术改造,不断增强其市场开发和基地带动能力。要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经营管理与市场开发体系,加快企业改造步伐,提升技术装备与工艺水平;瞄准市场需求,开发名优新特产品,降低产品的同质化,增强市场竞争力,扩大利润空间。鼓励中小企业在平等、自愿、互惠的基础上联合重组,实现品牌、生产、管理、营销四统一,形成更强的市场开拓与基地牵动能力。支持乳品加工企业以契约、服务、资本联接等方式,密切与基地的利益对接,尽快形成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一体化经济关系。充分发挥龙头企业资金、技术、人才优势,加大对奶源基地的扶持力度,在产销对接、订单生产的基础上,为基地场户提供更有效的技术、信息、金融及收购服务;要按奶源基地布局规划,加快自有机械化奶站建设,提高原料奶品质,提高养殖场户的生产效率与比较效益,有效增强龙头企业对奶业产业发展的牵动能力。
  二、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加快转变增长方式,不断提高奶业生产和效益水平
  (四)加快奶牛良种化进程,为提高单产奠定基础。奶牛良种化是提高奶牛单产、增加奶农收入的关键措施。要进一步强化人工授精技术的普及和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加强冻精生产、人工授精站点建设和技术指导工作,全面采用特一级冻精配种,确保奶牛单产逐年提高。抓住世界银行奶源基地建设项目启动的良好机遇,加快推进奶牛群体改良计划(DHI),逐步扩大覆盖面,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奶牛生产性能记录系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