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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制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改委公告2008年第26号)

[导读]

为规范乳制品加工行业投资行为,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引导生产企业合理布局,节约和有效利用资源,保护环境,促进乳制品加工与原料乳生产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制定乳制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

 

一、    企业设立及布局

 

新上或改(扩)建乳制品加工项目(企业)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土地使用标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并符合如下条件:

 

(一)新上加工项目(企业)

 

1、与周围已有乳制品加工企业距离在60公里以上;

2、加工规模为日处理原料乳能力(两班)200吨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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